微信网友“叶大光”:《不知递交谁,或许该递交每一个人》
生活在宁波,是幸福的。这几年,我们老百姓都看到了身边环境的变化——树多了,草绿了,天蓝了……但是我发现,在本市公园内、河道旁、大街边、小区里,有不少公共绿地在被人圈占和破坏。有的绿地成了停车场,有的成了菜园,有的成了垃圾堆,还有的盖上了违章建筑。这些不仅影响市容,还破坏环境。
植树节到了,我们与其喊着嚷着要种树,倒不如从小事做起,从爱护身边的每一点绿做起。我还想问问,很多毁绿行为,到底属哪个部门管的?有些为什么很久了而且反映多次还是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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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509: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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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甬城的城市环境和绿化给予的关注和爱护,关于您提到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有关园林绿化的相关执法统一纳入行政执法局。如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现在由所在街道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执法,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对损害、破坏绿化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检举、揭发。《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依树盖房、搭棚、架设天线,捆绑树身,吊挂衣物;
(二)放牧、捕猎、打鸟;
(三)在绿地内堆物、停车、倾倒废弃物及生火野炊;
(四)在绿地内露宿和进入设有明示禁止标志的绿地;
(五)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
(六)故意损坏城市绿化设施;
(七)在公园绿地水域内游泳、洗衣物和在禁钓区垂钓;
(八)其他有损于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若有上述事情发生,市民可以打96310进行举报,我们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转给权属部门进行属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