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办教师有偿补课将取消职称评定
摘要:长春市教育局强调了公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处理办法,严禁教师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办班补课。…
会上,重申了严禁乱补课、乱办班有关规定: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延迟放假、提前开学。严禁教师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办班补课。严禁教师以任何名义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上参与各种形式的学习班、辅导班、补习班、特长班等进行有偿讲课。严禁教师动员、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和校外辅导。
各教育局要与所属学校、各学校要与本校教师签订不组织、不参与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抽调得力人员,对学校、教师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补课、办班等行为进行督促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对违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一把校长及相关人责任;取消学校当年评优选先资格,已评选上的予以撤销。
对违规教师,一经查实,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年度职称评定资格,取消年度评优选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名、优、骨干教师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相应称号,省级名、优、骨干教师报请省里核销相应称号。各学校要严格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处理不力导致教师一再违反规定的学校要追究学校领导责任,问题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撤销校长职务。
编辑:石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