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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一口气问了5个问题 质监部门耐心作答获赞
摘要:根据《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产品,用户、消费者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向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技术监督行政部…
网友“lkq2”:向质检部门举报后,质检部门在多长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是否受理的决定,在多长期限内告知举报人?告知的方式是什么(口头或者书面)?这个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好像没有规定吧?在哪个法律法规或者地方性文件有规定(有效文件)?
市质监局:根据《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产品,用户、消费者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向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七日内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至于告知形式,规章未作明确规定。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对组织核查的期限作出了进一步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5日内组织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检验、检测、检定、鉴定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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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q2:谢谢。很专业。
原帖地址:http://nb8185.cnnb.com.cn/tiezi/minsheng_view.php?aid=550437
编辑:石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