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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及学校空气污染时室外活动有哪些措施?
网友“x108”:教育局对幼教及学校空气污染时室外活动有哪些措施?
宁波市教育局:各级部门和学校对大气污染的应急工作越来越重视。2014年1月10日宁波市政府下发《宁波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教育部门通过加大媒体宣传,加强对学校师生、家长的宣传工作。
按照《宁波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空气质量为重污染,启动三级黄色预警;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400之间,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启动二级橙色预警;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01以上,空气质量为特别严重污染,启动一级红色预警。
以三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为例。
1.教育行政部门采取的措施:
(1)指导监督本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应急响应。
(2)停止组织开展学生户外活动,室内活动照常开展。
(3)教育行政部门政务微博、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应急响应信息。
2.学校接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后,应采取的措施:
(1)停止户外教育教学活动,少开窗。
(2)照常开展室内体育活动。
(3)对教学计划作适当调整。
(4)通知全校师生,对本校师生进行公众健康提示。
(5)加强校内晨检和日间巡检,对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学生加强健康管理。
(6)加强对大气重污染情况下师生自我保护教育。
(7)积极主动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
该应急预案适用于宁波市区(包括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大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工作。其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预案和当地政府制定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学校应急预案。各在甬高校参照本预案负责本校的大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工作。
目前,很多学校都安排专人,利用携带式检测软件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并根据天气情况,安排学生体育锻炼场地和形式。由于雾霾天气受地域、风力等因素影响,不同地点、不同时段的空气质量都有差异,且随时变化,变量把握存在客观难度。因此,学校也需要结合当时当地天气质量实际情况变化,作出正确的应对措施。
市教育局也专门安排职能处室加强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大气重污染应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应急措施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网友“顺德华庭”:今天7点多市教育局微博就发布了霾黄色预警,蛮快的。学校也一早发来校讯通,蛮温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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