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退费产生纠纷好揪心,网民感谢

    2016-02-29 09:38
        
摘要:2015年9月2日,网民mybenboy99发帖:我在海曙仁和会计培训学校交费学习会计,后因其他原因,不能在该校学习,与该校协商要求退费,该校同意扣除部分违约费用将余额退还给…
  协商退费产生纠纷好揪心,网民感谢
 
  2015年9月2日,网民“mybenboy99”发帖:我在海曙仁和会计培训学校交费学习会计,后因其他原因,不能在该校学习,与该校协商要求退费,该校同意扣除部分违约费用将余额退还给我,并签字盖章但却迟迟不履行承诺,就此事产生纠纷。由于对于这类培训学校的审批及资质等各方面并不知晓,在遇到纠纷时,并不知道向哪个职能部门投诉。仅凭我本人我对《消法》的基本了解,自认为应该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寻求帮助。但当我拨打12315电话时,12315同志却让我打12333热线,可是12333又没人接电话,此时,我真心感觉消费者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真的很难。
 
  无奈之下,我便在网上搜索该学校的相关信息,在中国宁波网上看到与该校相关新闻,就报着试试看的心态,于8月31日向宁波市教育局咨询。本以为会石沉大海,没想到,受到宁波市教育局同志的重视,在9月1日与我联系,并多次打电话,耐心细致的向我了解情况,为我解释相关政策法规,指明具体负责的职能部门,并帮我联系仁和会计培训学校负责人,督促该校及时归还我的学费。在教育局同志的帮助下,该校终于在9月2日下午将费用退还我。当天,教育局同志还打电话回访详细询问我的情况。
 
  现在我的事情在宁波市教育局的帮助下圆满得到解决。我真心感谢宁波市教育局同志的耐心接待及帮助。对于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来讲,在商家面前,关于商家信息是不对等的,自身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但幸运的事,宁波市教育局同志,在遇到投诉时,不推托,不怕麻烦,尽心为民办实事,力所能及的帮助人民解决问题,我衷心表示感谢。
 
  9月9日,宁波市教育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肯定,很高兴能帮助到您。解答网友们提出的教育相关的问题,给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为大众服务,是我们的职责。今后,我们也将秉承“不推诿、尽全力、办实事”的原则,履行职责,坚守岗位,继续为大家服务。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