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

    2017-03-29 14:34
        
摘要:鄞州区为期一个月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摸底排查于前天结束,共排查出金属冶炼企业73家。这些企业中,如果有批准未建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需带上…
   鄞州区为期一个月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摸底排查于前天结束,共排查出金属冶炼企业73家。这些企业中,如果有批准未建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需带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明文件等资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办理审批。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的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今年开始,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也列入了审查范畴,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过安监部门审查,通过审查方可开工建设。
 
  “以前安监部门只对矿山、危化企业等建设项目有审批要求,现在金属冶炼项目也纳入了这一范畴。”区安监局行政许可科负责人说,冶金等工贸行业涉及面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危险性较大,也存在较大的事故风险。
 
  安监部门针对前期排查出的73家金属冶炼企业进行分类,按照已投入生产和使用、已建成但未投入生产和使用、在建或批准未建三种不同情况,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开展“三同时”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分别做好安全现状评价或安全风险分析、竣工验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工作。(记者 胡鸽 通讯员 陈华杰)

稿源:鄞州新闻网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