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依法查处一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违法行为
摘要:近期,市安监局综合处执法人员在对宁波某五金机械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17年三名新进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不全,仅有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考核试…
接到案件移交后,市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企业,对该公司董事长、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任、新进员工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提取了相关证据资料。经查实,该公司仅有的三名2017年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考核试卷非新员工本人答题,且新员工本人对培训考核等事项并不知情,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涉嫌造假。该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2017年三名新进员工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市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对该公司做出了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按期缴入国库专用银行账户。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