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1+X”责任体系建设 提升综合协调工作水平——全省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2017-04-26 15:08
        
摘要:4月13-14日,省安监局在我市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现场会。各市安委办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部分县(市、区)安委办分管领导参加会议,省安委办副主任、…
   4月13-14日,省安监局在我市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现场会。各市安委办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部分县(市、区)安委办分管领导参加会议,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王旭昉副局长到会并讲话。
 
  会上,我市安监局局长陈强到会致辞,市安监局副局长刘平、镇海区安监局陈均辉副局长作了辖区安全生产“1+X”领导组织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经验介绍。2014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化改革创新,于2014年建立起以专业安委会为载体的“1+7”安全生产领导组织体系,并深入开展“工作体系制度化、工作运行规范化、工作开展实效化、工作措施多样化、工作推进立体化”的“五化”建设,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有效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良好局面,维护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宁波“1+X”经验做法获得省领导高度肯定,在全省推广。
 
  此次会议还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现场会和全省安全监管局长会议精神,总结了2016年综合协调工作,研究部署了2017年重点工作。各与会人员就当前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尤其是推进“1+X”责任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并积极探讨了下步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措施和办法。
 
  会上,省安监局王旭昉副局长就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提出,一是要搞清楚“是什么”,要正确理解当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赋予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工作内涵;二是要弄明白“干什么”,要严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认真落实“监管指导、协调检查、巡查考核”工作;三是要履好职,知道“怎么干”,要通过正确认识与全面理解“三个必须”的要求,从强化配合做好服务、围绕大局加强协调、预防指导强化监管等方面上精准发力,确保工作不缺位、不越位,增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合力。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