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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爆竹:千年历史遇上新时代
摘要:“爆竹声声一岁除”,春节放鞭炮已经伴随中华民族走过了千年的历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面对安全事故频发、禁放限放与环境污染等多方面问题,这个传统民俗中…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面对安全事故频发、禁放限放与环境污染等多方面问题,这个传统民俗中的“保留曲目”却逐渐成为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每年春节,“放,还是不放”,一直是个问题。
爆竹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千年之前。相传春秋时期,古人将竹子放在火堆上烧烤,让其发出噼哩啪啦的声音,因而得名爆竹。春节过年爆竹,是为了驱鬼辟邪。
隋唐著名药学家孙思邈隐居湖南浏阳期间,炼制出了火药,成为烟花、鞭炮的奠基人。
到了宋朝,随着火药技术的发展,使用火药制造的鞭炮、烟火已完全取代了爆竹。当时,燃放烟火是一种风尚,盛行于皇室贵族中。
此后,人们春节燃放鞭炮的习俗一直延续下来。
1962年5月1日,人民群众在天安门广场上放鞭炮欢庆“五·一”劳动节。
如今,人们在春节燃放烟花鞭炮既是延续民俗传统,也是追求热闹,更重要的是通过燃放烟花鞭炮祈求新年吉祥。
目前,中国是全球烟花爆竹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2013年,全国烟花爆竹年产值约为500亿,生产企业约5000。其中传统产区的湖南省和江西省,已经形成一个强大的区域性产业集群。
《中国实业志》记载,花炮“始于唐,盛于宋,发源于浏阳”。这座被誉为“十家九爆”的湖南城市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924家,其中产值上亿元企业20多家,吸纳就业人员约30万人,是湖南省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50大产业集群之一。
除了湖南浏阳,广东佛山和东尧,江西的宜春和萍乡以及浙江温州等地是中国著名的“花炮之乡”。
然而生产、存储所具备的危险性,也始终伴随着烟花爆竹这种特殊商品。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小的私人作坊,缺乏确保安全生产的监管体系。
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纪初,由于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除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以外,尤以青少年为主的群体在燃放烟花爆竹不慎致残的意外事故也时常见诸报端。
1993年北京市出台烟花爆竹禁放令。尽管一路争议,但全国282个大中型城市先后出台了这项本着“杜绝安全隐患、净化环境质量”为目标的规定。
伴随着每年春节“禁,还是不禁”的争论,禁放令持续了12年。2005年,多地听从民意将禁放令改为“限放”,即在指定时间规定区域内燃放。新春放鞭炮这一传统民俗在遭遇巨大冲击之后,合法地回到人们身边。
经历事故高发期和禁放令之后,人们在燃放烟花爆竹时的安全意识有所提高。据有关部门统计,超过八成的燃放伤亡事故都是因操作不当引起的。
从一刀切式的禁放到限放似乎证明了一个没有鞭炮声的春节,总是缺少了些年味。
随着人们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近年来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所造成的空气污染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年轻人,少放点鞭炮!让我的老伴早回家过年!谢谢体谅!”今年初,一张环卫工人手捧心愿卡的图片在微博、微信上被广泛转发。
尽管此举被认为有道德绑架之嫌,但燃放烟花爆竹后产生的大量碎屑造成环境污染却亦是事实。有意无意间,又给这个传统民俗上添了一宗“罪”。
电子鞭炮似乎是一种妥协的折中方案。但大部分电子鞭炮有形而无神,电子音无法取代“噼里啪啦”的热闹,喜欢过年放鞭炮的人们大多对此并不感冒。而其近年来的销量也是不温不火。
而经历粗放发展后的烟花爆竹产业,也在城市禁放限放、禁止公款消费的影响下逐渐萎缩。
今年除夕夜,国内不少大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的持续时间和规模持续减少。现在的年轻人们已不再像上一辈那样把春节放鞭炮看做一种必需品。
“放,还是不放”的答案其实并不难解,“怎么放”才是争议的根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认为,单就人们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本身而言,是无所谓先进落后、野蛮文明的,但燃放行为不能随时随地、无视他人权益任意而行。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