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岁爆竹 放还是不放?

摘要:“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华人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已有两千多年,而近年来反复讨论的禁放、限放其实并不是由现代人提出来的。1.爆竹源于祭祀时燃烧…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华人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已有两千多年,而近年来反复讨论的禁放、限放其实并不是由现代人提出来的。
 
  1.爆竹源于祭祀时燃烧竹子
 
  燃放爆竹在我国的历史相当悠久。民俗学家认为,爆竹起源于先秦时期已存在的“爆祭”活动。“爆祭”,是燃烧柴火以敬神驱邪的一种宗教行为。《周礼·春官》篇所记载的“九祭”中的第三祭,即是“爆(炮)祭”。
 
  爆不同于一般安静地燃烧,而是要轰轰烈烈地烧,烧的时候要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这样才有气势,而竹子在燃烧的时候会因受热猛然炸裂而发出很大的响声,相当劲爆,比木头燃烧时动静大得多,所以竹子成为“爆祭”时最受欢迎的一种燃料,“爆祭”也就渐渐演变成了“爆竹”。
 
  从《诗经·小雅·庭燎》中,可读到这样的诗句:“庭燎晰晰,君子至止。”庭燎,是古人将竹子、草或麻秆,捆绑在一起燃放使夜晚耀如白昼,有照明与驱邪的作用。这可能是我国燃放爆竹的雏形,距今已有两千多年了。
 
  过年燃放爆竹和避“山臊”有关。《荆楚岁时记》载: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恶鬼。据《神异经》记载,古时候,人们途经深山露宿,晚上要点篝火,一为煮食取暖,二为防止野兽侵袭。然山中有一种动物既不怕人又不怕火,经常趁人不备偷东西。人们为了对付这种动物,就想起在火中燃爆竹,用竹子的爆裂声使其远遁。这种动物名叫“山臊”。古人说其可令人寒热,是使人得寒热病的鬼魅,吓跑“山臊”驱逐瘟邪,才可吉利平安。
 
  而过年燃放爆竹是从唐代才开始盛行的。唐朝诗人张悦的《岳州守岁》写道:“桃符堪辟恶,竹爆妙惊眠。”这位宰相在睡梦中被惊醒,连声称赞妙,可见其在除夕之夜的兴奋和愉快。薛能也在《除夕作》中吟道:“兰萎残此夜,竹爆和诸邻。”就是说燃放爆竹还有融洽邻里感情的作用。
 
  这时广泛流行的“爆竹”还是点火燃烧真竹子,又叫“爆竿”,并没有火药参与进来。现代乡村仍能看到的烧“岁火”现象,便是此遗俗,岁火越旺越吉祥。
 
  2.宋元时“药线爆竹”成为年货
 
  在航空器诞生之前,人没有能力飞到天上去,而烟花爆竹能够升到空中炸响,随着一道闪光、一声巨响,花炮带着人们潜意识中的全部欲望和幻想,在瞬间冲破所有的压抑,驱走忧郁与恐惧,让人们感受到生命的原始力量。
 
  正是火药赋予了花炮这样的力量。火药是我国四大发明之一,隋代时就诞生了硝石、硫磺和木炭三元体系火药,唐代大医药学家孙思邈在《孙真人丹经》中记载了世界上最早的火药配方:硫磺、硝石、皂角一起烧的硫磺伏火法。在公元12世纪后,阿拉伯等国的书上才提到硝石,阿拉伯人称它为“中国雪”,波斯人则叫“中国盐”。火药和火器的制造,通过阿拉伯人先后传到了欧洲各国,欧洲人学会使用火药和火器时,我国早已使用几百年了。
 
  不过,炼丹家们发明的火药最初被运用在杂技演出中,以营造神秘气氛。相传唐朝道士李畋发明了花炮。《唐史》载:“李畋,江南西道袁州府上栗麻石人氏,生于唐武德四年四月十八日。”相传唐太宗李世民被山鬼迷缠,久治无效,遂诏书全国求医。布衣猎人李畋应诏揭榜,借打猎用土铳原理,用竹筒装入硝石,燃爆驱逐山魈邪气,皇上龙体康复,遂封李畋为“爆竹祖师”。后李畋回乡以爆竹为业,并逐步把制造爆竹的工艺传给乡邻,得到百姓的尊重。
 
  北宋末期,火药制作的“爆仗”被用于军中仪仗表演。据宋人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七)记载,表演开始时发号令,“忽作一声如霹雳,谓之‘爆仗’”。这种“爆仗”即是现代爆竹的雏形,因燃放时声响如炮,又被称为“炮仗”。
 
  用火药引燃的爆竹,在宋朝十分流行,到宋末元初时药线爆竹已成时人过年时必备的“年货”,燃放方式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周密的《武林旧事》称,“至于爆仗,有为果子人物等类不一。而殿司所进屏风,外画钟馗捕鬼之类。而内藏药线,一爇连百余不绝。箫鼓迎春。”就是将爆竹编在一起,称“编炮”,因炸时如舞长鞭般响震,又被叫作“鞭炮”。
 
  3.明清各地有禁有限
 
  随着药量的增大,花色的增添,爆竹的危害已经不仅仅是噪音扰民而已,还很容易引发火灾,关于爆竹禁放、限放的规定随之产生。
 
  明嘉靖年间,江西巡抚张时彻就发布告示,称“今新岁将临,诚恐习俗相踵,花灯彩胜以争奇,火树烟楼之斗巧。岂惟靡费民财,抑且招来火盗。合行禁革,以安地方。为此案,仰该司官吏照案办理,即便出给告示,晓谕官吏军民人等知悉,新岁不许粧架烟火,燃点花灯,及起放流星火炮、纸花爆竹等项。”(张时彻《芝园集》之别集《公移》卷五)
 
  明代紫禁城内因燃放烟花而发生过多起火灾。永乐十三年正月,明成祖朱棣在刚刚建成的午门城楼上观赏大型烟花“鳌山灯”,因鳌山搭建过高,距午门过近,燃放时忽来一阵大风,致使午门城楼被引燃,烧死很多人。嘉靖四十年时,嘉靖皇帝在寝殿的貂皮帐幕中燃放烟花取乐,不料将帐幕引燃,大火蔓延使整座宫殿被烧毁。清廷入驻紫禁城后,吸取了前朝的教训,将燃放烟花的场所移至皇城之外,康熙年间又移至西苑(畅春园),紫禁城也因此成了第一个烟花爆竹“禁放区”。
 
  清朝时宁波也曾有过地方官为防止火灾而“禁元宵花爆”,然而燃放烟花爆竹这种举国并行的风俗一旦形成,一时一地的地方官员实际很难移易,尤其是像张时彻等人这样,统统禁绝一切种类的烟花爆竹,恐怕更难切实贯彻施行。
 
  禁放难施可以限放。清道光十五年正月,江苏按察使裕谦提出对烟花爆竹的种类加以区分管理,禁止燃放那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花炮(时称“花爆”),并发布了一篇《禁引火花爆示》:“当此岁序更新,比户迎年迓祉,往往喜放花爆,以资娱乐。此固升平景象,不能概行申禁。但花爆种数不一,有种流星、双响、飞老鼠、炮打灯及金盆捞月、飞天十响等项,名色不可枚举。凡此之类,药性上冲,火星下落,设遇板墉竹壁,草舍柴篱,每生事变……嗣后点放花爆,凡有流星、双响、飞老鼠、炮打灯及金盆捞月、飞天十响等类,并一切易于引火之物,概不准放。其卖花爆之店户,除寻常花爆外,其有前项花爆,亦不准再行制卖。倘敢不遵,一经查出,定即从重究惩,决不宽贷。”(清裕谦《勉益斋续存稿》卷七)
 
  延伸阅读
 
  国外如何“管烟花”
 
  ■韩国■
 
  严格控制烟花药量尺寸
 
  韩国制订了《枪炮、刀剑、火药类管理法》,把燃放烟花爆竹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根据法律,重点是把住三个关口,实行严管严罚。
 
  第一关是进口关。韩国规定,进口商必须在管辖地向警察厅长申请备案,不符合安全指标、事故隐患较大的烟花爆竹不允许进口,如规定旋转型烟花的火药量不能超过4克,哨音钻天型烟花不能超过2克,发射筒型烟花单发式和连发式分别不能超过10克和15克,并且圆筒内径必须在1厘米以内;烟花喷射长度不能超过1.8米,旋转型烟花燃烧时间不能超过10秒,钻天型烟火最高升空不能超过15米,爆竹瞬间爆炸声音不能超过85分贝等。
 
  第二关是销售关。销售烟花爆竹的文具店事先必须在辖区警察局备案,并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销售烟花重量如超过500公斤、爆竹超过250公斤,必须进行申报。所有烟花、爆竹必须标明原产地、生产厂家、具体规格、制造年月日和用法及注意事项,并标明制造商或进口商的有效联系电话。
 
  第三关是燃放关。规定燃放场所必须与房屋有一定距离,并远离各种易燃易爆物;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成年人带领,不准儿童自己燃放。同时明确规定公用设施、重点建筑以及海滨浴场等为禁放区。为避免扰民,有些地方还规定夜间禁放时间。
 
  ■美国■
 
  燃放鞭炮后需自己打扫
 
  美国私人燃放烟花的不多,主要是由政府或机构来组织燃放,他们会邀请专门从事烟花运输燃放的人员来燃放,燃放的地点和时间也有很严格的规定,而且主要是以燃放烟花为主,爆竹较少。
 
  美国的50个州都制定了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其中39个州和首都华盛顿特区允许在遵守有关联邦法律的条件下燃放,有5个州只允许燃放某种烟花,而纽约、新泽西、特拉华、罗德岛和马萨诸塞5个州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各个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州,一般要求任何人不得销售规定以外的产品,有的州还对产品的尺寸、火药含量作了明确的限制。比如弗吉尼亚州允许燃放慢燃烟花、悬空式和地面式轮转焰火、喷泉式焰火等花色。而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要求花炮的长度不可超过20英寸,对于任何在燃放过程中产生爆炸声响的则绝对禁止,同时禁止燃放地面式轮转焰火,任何在花炮侧面带引信的焰火也同样在禁放之列。
 
  一些烟花协会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印发小册子等,加强对民众的教育。燃放鞭炮之后的鞭炮屑,则多半由燃放者自行负责,如果你打扫不及时,一张数百美元的罚单就会有人送上门来。
 
  ■丹麦■
 
  卖烟花配保护眼镜
 
  丹麦过新年可放烟花,但烟花会和保护眼镜配着一起卖,建议大家在放烟花时佩戴,欣赏烟花的同时注意保护眼睛。但鞭炮因为声音太大不允许卖。
 
  ■新加坡■
 
  燃放烟花要提前申请
 
  在新加坡,私人是不允许买卖和燃放鞭炮的。在新年、国庆等特定时间段,政府机构或社会团体可以出面协调,统一组织烟花爆竹的燃放活动。这样可以集中管理,既能烘托喜庆气氛,又能一定程度上规避居民分散燃放的不安全因素。
 
  社会团体申请筹办烟花燃放活动,要先向警方提交申请,主要内容包括理由、时间、地点等。警方的审议一般需要两个星期。审议通过后,警方会派遣相应警力到场维持治安。得到批准后,申请方还要请人选择合适的地点,搭建固定烟花爆竹的燃放架。燃放之后,需要同时承担安全保障、清洁卫生等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为了预防火灾,有的还需要租用消防车,以备不测。
 
  ■德国■
 
  四家厂商垄断花炮市场
 
  德国在法律上严格规定礼花和爆竹的火药含量。重型礼炮或高炮的火药含量每支不得超过20毫克,升空高度不得高于100米。普通一响的中型爆竹火药含量不得超过10毫克。
 
  德国的烟花爆竹市场,每年的营业额高达1亿欧元,但拿到营业许可证的生产厂家和销售批发商,总共只有4家。不管销售网点有多少,但供货渠道仅有这4家。只要这4家厂商遵守国家规定和质量标准,整个德国燃放烟花爆竹就有基本的安全保证。
 
  ■荷兰■
 
  每年可燃放时间精确到小时
 
  在荷兰,烟花爆竹只能在特许经营的商店购买,而且法律规定每年合法销售烟花爆竹时间仅有3天,即12月29日起到31日止。除了短暂的购买时间外,燃放时间更是严格到以小时计算的程度,即12月31日上午10时到元旦凌晨2时期间。在这段时间之外,无论任何原因燃放都属违法行为,警察有义务执法,要求燃放者为此缴纳罚款。

点击进入原帖参与讨论: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