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装修侵占了通风采光,该如何投诉?
手机尾号为“5252”的网友
请问房屋装修管理条例中的房屋装修主管部门在宁波指的是哪个部门?当通风采光受影响,公共空间被侵占怎么办?投诉的具体的操作和流程怎么样?
2015-09-06 16:49
宁波市住建委
- 《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本条例第七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由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恢复原状或者加固,……”;第二款规定:“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本条例第七条第(八)项——‘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搭棚’行为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2015-09-09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