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后 就诊无需再付诊疗费
网友“我如果是你”
据说卫生局通知,医院要撤销方便门诊,这是给市民添麻烦
2015-09-14 08:40
市卫生计生委
方便门诊主要服务于不需要诊治、仅开具化验单或常用药物的特定人群,在分流部分患者、提高就医效率方面确实发挥着一定的作用。随着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项医改政策正在逐步实施,其中包括以下几点:
一、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已全部实行了药品零差价(医院完全按进价销售给患者),且按照浙江省规定,全省范围的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竞价采购,这意味着无论是市级医院,还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同药品的价格完全相同。
二、我市正在努力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通过市级大医院联合一定区域的基层医疗机构,组成医疗联合体,选派医德好、技术高的专家到基层服务,指导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让市级大医院能集中资源解决疑难重症。对于群众常见的慢性病配药问题,我委会同社保等部门在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适当增加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药物,并进一步放宽每次配药量的限制,133种药物的一次配药量放宽到1个月,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疾病用药,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8种药物的一次配药量放宽到2个月,让群众在基层也能很方便地配到自己所需的药物。同时,我委还指导各医疗联合体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开通电子转诊通道。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能开具市级医院的各类化验单、检查单,然后直接到市级医院检查,不必再去大医院重新挂号、付费、预约等。
三、我市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患者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签约后,在服务周期内可以随时到家庭医生处就诊(包括开具检查单或配药),而无需再支付每次10元的一般诊疗费。
随着上述医改措施的逐步完善,广大市民完全可以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到原本由市级医院方便门诊提供的配药或开具化验单的服务,相当于把“方便门诊”开到了家门口。
2015-09-16 10:17
- 2015-09-25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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