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培训机构产生纠纷,该如何维权

网友“lu~lu
我在教育机构报名学习,现在由于工作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申请退学却遭到他们拒绝。我在工商、教育等相关部门均有咨询与投诉,但都未被受理,都说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内,那我应该怎么样才能维护我应有的权益呢?
2015-09-26 08:57
宁波市教育局
如您所提到的培训机构有通过正式审批,根据《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培训机构在学员提出退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费手续。消费者如果发现培训机构拒不按时解决退费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按照“谁发证(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如您所报名的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审批,则您可直接向审批的教育部门投诉反映;如该培训机构由工商部门审批,具体应由工商局进行行政处罚,我局只能起到告知作用。
    您可通过以下四条途径进行维权:(1)可直接同培训机构协商沟通,要求培训机构履行合同;(2)向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投诉,向消协投诉;(3)教育培训机构教员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4)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市经市、县教育部门许可批准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有700多家,其中宁波市教育局批准的有98家,而在工商登记的教育信息咨询类的机构则有1000多家。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培训机构,都属于非法办学。您可以通过宁波民办教育网(http://mbjy.nbedu.net.cn/)查询了解。
    建议您以后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先检验“三证”,即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收费备案表,请选择合法办学、年检合格、口碑较好、长期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需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据合同依法维权;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持理性消费态度,先采取几周或几月短期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续约,建议签定中期合同,以半年以内为宜,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在消费时应要求培训机构开具正规发票、签订培训合同并妥善保存。
2015-09-2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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