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是外省户籍产检建卡怎么办
zpe84
- 夫妻双方户籍地都是非浙江省的,现在已经诊断女方怀孕2个月了,是头胎,马上就要到产检建卡的时间了,因我们暂住在尹江小区,建卡需要到南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在宁波可以办准生证吗,若可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2.产检去社区服务中心建小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2015-09-15 12:22
市卫生计生委
- 1、根据《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关于进一步简化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的意见》(浙人口计生委[2013]19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请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婚育证明、近期一寸照一张和男方户籍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到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办理。2、产检建卡请携带《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怀孕诊断的资料、检查单子等到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园站3楼妇保科(咏归路145弄12号),电话:56121857。周一至周五早上9:30之前、空腹。2015-09-17 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