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在门诊就诊时,接诊医生应仔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作出初步诊断,并根据需要开具相应的检查单或治疗药物。这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诊疗行为,是接诊医生在长期理论和实践经验基础上的专业知识运用,门诊诊疗费就是对医生专业知识价值的肯定和体现,并且作为当事医生承担相应诊疗责任的重要依据。2.我市正在努力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通过市级大医院联合一定区域的基层医疗机构,组成医疗联合体,选派医德好、技术高的专家到基层服务,指导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让市级大医院能集中资源解决疑难重症。医联体根据各成员单位的诊疗特色和辖区群众的实际需求,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适当增加慢性病、多发病及相关专科药物的配备种类,并且在医联体内保持一致。3.进一步放宽每次配药量的限制,133种药物的一次配药量放宽到1个月,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疾病用药,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8种药物的一次配药量放宽到2个月,让群众在基层也能很方便地配到自己所需的药物。4.我委指导各医疗联合体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开通电子转诊通道。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能开具市级医院的各类化验单、检查单,然后直接到市级医院检查,不必再去大医院重新挂号、付费、预约等。5.我市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患者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签约后,在服务周期内可以随时到家庭医生处就诊(包括开具检查单或配药),而无需再支付每次10元的一般诊疗费。
随着上述医改措施的逐步完善,广大市民可以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到原本由市级医院方便门诊提供的配药或开具化验单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