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发票盖章声明不赔偿意外,作数吗

网友“噜啦啦噜啦啦”:
 在停车费发票上自己敲个章,“本大厦只收停车场地费,不赔偿意外损失”,那么如果真的发生车窗被砸,财物被盗的情况,停车场就可以不用担负责任了么?
2015-10-30 10:23
市司法局:
 现有值班律师回复如下,请参考:是否负责赔偿,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专业停车场,个人认为负有保管义务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临时停车场,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有保管义务的,仅收取场地租赁费,则不负责赔偿责任。
2015-11-04 17:31
 
2015-11-13 10:36
 
2015-11-13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