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缴纳生育险 在绍兴分娩可否报销?
GG20140214
- 本人在宁波工作缴纳生育险,分娩坐月子想要回老家绍兴上虞,请问这种异地分娩的情况,对于生育保险津贴的报销有没有影响?2015-11-19 20:06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已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由本人先行支付各项生育医疗费用,产假期满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相关证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生育医疗费是按照定额标准一次性补偿。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持本人和生育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票据、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以及是否享受当地新农合、农村补助的相关证明和《生育保险待遇结算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2015-11-23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