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期时救护车驶过应该如何正确避让

微博网友“虎虎的城市生活”:
 看到宁波有这样一则新闻很暖心,不过我们更想听到交警叔叔说如果不闯红灯,应该如何正确规避,而不是说不提倡闯红灯,这么潦潦草草几个字。每次看到高峰期救护车驶过都有紧张的心情,希望救护车更快到达医院,我们应该要在科目考试中加入如何正确避让特殊车辆的课程。
2016-02-04 12:21
市公安交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目前的法律法规尚没有明确具体的避让方式。如遇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还是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避让。如果因让行特种车辆被拍,可在让行后或者获知违法信息后及时向交警部门反映,交警部门将在核实情况后予以消除。非常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对于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争取在法律法规上予以完善。
2016-02-05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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