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已购房、3月底交付的能享受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吗

尾号为“0133”的网友:
 请问最新的三部门发布的契税营业税减的通知,其中契税部分,是针对2月22日以后的购房?原来已购房、3月底交付的能享受这个政策吗?
2016-03-04 08:31
市财税局:
 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均可享受契税优惠。
2016-03-04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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