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匿名网友:
 因为保胎休了15天(含周末),学校以病假进行处理,原来一个月到手工资差不多是3900左右,结果这次到手只有1300多,不知道怎么回事。想问一下病假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怎么会差这么多?
2016-03-28 16:28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浙劳险〔1995〕231号)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间,物价补贴照发,如发生职工的病假工资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八十发给。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1660元(慈溪、余姚和杭州湾新区)、1530元(宁海、象山和奉化)三档。上述规定适用于劳动合同制用工。
2016-04-07 16:27
 
2016-04-12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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