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被忽悠,付定后才知是二手房咋办

微博网友“多金龟仙人”:
 家里老人买房被罗曼风情售楼处忽悠,说是一手房,催促下签了定购书,付了定金一万,但实际签合同时却是以房产公司关联企业为出卖人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且不承诺办出房产证,欺诈行为明显,希望相关部门能协助调查退还定金。
2016-04-21 12:17
市司法局:
 值班了律师回复如下,请参考:1、关于出卖人以存量房(二手房)充当商品房(一手房)欺诈销售的问题。根据您在论坛上发布的《定购书》及《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确定出卖方是以存量房买卖的形式向买受人转让房产,在签订《定购书》支付定金的时候即可知道是存量房买卖。所以,关于出卖人欺诈的说法在法律上成立的可能性较小。
    2、关于不承诺办出房产证的说法。存量房的买卖只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过户)即可,如果确定是因为出卖方的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买受方可依法要求出卖方配合办理过户相关手续。
3、如果因为定购房屋与预期存在差异,不想继续购买的,可与出卖方协商或请求街道委员会等部门主持协商。
2016-04-25 10:02
 
2016-04-26 08:05
 
2016-04-26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