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就医后哪些费用可以用医保报销

尾号“4946”的网友:
 新生儿医保哪些发票可以报,要哪些资料,可以报多少,在哪里报?
2016-05-04 17:47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发言人:
 市区户籍新生儿在其出生后3个月内,可由监护人到婴儿户籍所在地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全年标准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时发生的医疗费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可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申请报销。
申请零星报销时,参保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完整的病历和出院小结、有效的医疗票据(要求印有财政监制章,盖有收费单位收费章,姓名无误)、医疗费明细清单;
2.参保人员的《医保证历本》;
3.参保人员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未成年人的应由经办监护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及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
4.参保人员(或代办人)银行卡或存折。
2016-05-09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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