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为何享受要等3个月
网友“一杯茶叶水”:
- 已连续不继断地多年按职工医保缴费的现因年龄因素转居民医保,在缴费无缝衔接的情况下医疗卡却要等三个月以后才能使用,这就意味着这三个月内生病要完全自费就诊。这一规定是否有点霸道,现在都已到电子信息化时代了,转换一种医保品种需用这么久的时间?2016-05-25 10:40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甬人社发〔2015〕108号《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法》的规定,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在年度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因各种原因漏报需要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补办手续。自参保人员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当月起计算设立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的次月起至当年度末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但下列人员因基本医疗保障关系接续等原因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自补办的次月起至当年度末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1.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断一个月内人员;2.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中断次月起三个月内转入人员(需提供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3.本市原城镇居民医保或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在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参保年度最后一个月起三个月内转入人员(原新农合转入人员需提供新农合参保证明);4.部队转业(复员)转入本市户籍(学籍)次月起三个月内人员(需提供户籍学籍从部队转入证明)。2016-05-23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