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此次试点城市申报的试点区域为慈城-姚江片区(从环城北路至慈城古镇区域),该片区面积30.95平方公里,计划通过三年的建设,在试点区域所有的新建、在建和改建项目进行海绵化技术实施,通过不同类型项目和技术措施(如屋项花园、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化和雨水花园等),实现80%的雨水就地消纳吸收利用。试点区域内涉及建设海绵型建筑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水系与生态修复、防洪排涝以及能力建设项目共6大类项目建设。详情您可以见此报道链接http://daily.cnnb.com.cn/dnsb/ht ... t_982632.htm?div=-1
按照《宁波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20)》的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
目前试点区建设任务已明确,一批项目先行启动建设,诸如慈城新区提升项目、奥体中心项目、市委党校迁建工程等,通过三年建设,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获得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城市称号,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建设效果,同时为类似滨海临江平原河网城市创建海绵城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