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提供原始凭证,拆迁房办证遇阻
网友“xdj1031”:
- 近日去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处办理房产证,办证中心解释目前实施新政策,需要提供初始凭证。由于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又是新政之前拆迁的,没有初始凭证,房产中心只让登记,回复说这个情况不止一个,要等房产中心领导与拆迁办领导对接好之后才能办理。具体什么时间能办?2016-09-12 14:25
市国土资源局: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拆迁安置房的首次登记手续问题,建议网友向拆迁人进行沟通反映,首次登记应当提交如下材料: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土地交付书等相关材料,建议由拆迁办配合网友申请办理,同时,登记中心将会根据自身的职责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2016-09-13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