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还未接到召回部分沃尔沃汽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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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16年11月15日起,将召回部分进口S60、V40汽车,据统计,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11690辆。涉及车辆的发动机缸盖存隐患,有起火风险。但我们问了4S店,说是接到了通知,但配件没有,没法召回。我们又问何时能到,回答说是“不知道”。请问这件事是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与督促的?在这样的隐患下行驶,如果遭遇不测,该怎么办?
2016-11-20 09:22
市质监局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2015年7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1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6号公布)第四条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规定:质检总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省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省级质检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境内生产和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的部分工作。
 
质检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以下简称召回技术机构)按照质检总局的规定承担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缺陷调查、召回管理中的具体技术工作。
 
关于你所咨询的内容,我局咨询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职能部门,该部门称,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还未收到关于“沃尔沃”汽车召回的文件,待下发正式文件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按照要求启动对应的程序。你也可以电话咨询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10-59799616。
 
2016-11-2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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