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居住证》受理回执可办理相关业务
手机尾号为“2598”的网友:
- 本人临时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我是今年1月份办的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是1年,去车管所办理上牌照,被告知临时居住证失效,我就想知道我本人一直租住在紫郡这边一年多了,一直在原来的地方上班,下应派出所为何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临时居住证给注销掉了,9月份的时候又重新给我登记了居住信息?我没去过下应那边,现在直接导致我原先的临时居住证失效,不能上牌,车管所那边说办不了,求说法。2016-11-09 11:19
鄞州区公安局:
- 为方便群众,我局对出具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有如下规定: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过居住登记,在有效期内实际居住的,由派出所出具证明。2、流动人口原申领的《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遗失的,在有效期内实际居住的,由派出所出具证明。3、流动人口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在未取得证件之前,流动人口凭《浙江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可办理相关业务,派出所不再出具居住证明。4、流动人口居住在车棚、车库、违法建筑、群租房等违规房屋内的,不出具证明。5、证明有效期限为10天,注明相关用途。6、流动人口居住证明过渡期为半年,2017年1月1日起各派出所原则上不再出具相关居住证明。2016-11-09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