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了大病医疗保险,住院了该怎么报销

手机尾号为“2280”的网友:
 请问老年人社区居民会每年付出的130元的大病保险,住院了可以怎么报销?需要带哪些东西?报销比例是怎么样的?
2016-12-18 17:13
市总工会:
 2016年度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参保费为每人130元,保障责任范围为享受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按基本医疗保险认定的、医保指定医院住院(不包括家庭病床)、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包括个人自费、自付和自负部分,下同),按以下标准给付互助保障金: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45%,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参保的(在职转为退休视作连续参保),给付40%;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按公务员医疗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予以给付。一个保障期限内,住院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可累计计算,保障期满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申领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金应提供以下材料:1、住院医疗费发票原件或市医保中心结算单(如发票原件确需在其他部门报销,可在出具原件的同时,凭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参保单位或其他报销部门公章);2、出院小结复印件、被保障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如他人代办,须带代办人身份证;3、互助保障金按规定打入被保障人银行卡,首次申请给付须提供被保障人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宁波银行、中国银行帐号。金额在600元以下的也可直接给付现金。
2016-12-30 16:24
 
2017-01-13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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