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纳公积金 职工能否自己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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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为“8149508”的网友:
- 请问按照四月份出台五月实施的灵活就业人员宁波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应该怎么办理?如已在宁波缴纳了职工社保,但是未缴纳公积金是否可以按照此办法自行缴纳公积金?目前虽说公积金要求企业缴纳,但是几乎很少有企业主动缴纳公积金,并且政府对这方面监管也不严,望领导可以帮宁波绝大多数上班族没有公积金但是想自己缴纳的人群解决困难。2024-05-28 13:56
市住建局:
- 根据《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港澳台和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属于上述灵活就业人员范畴的,可参照本管理办法缴存。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建议您拨打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74-12329详询。(需要咨询人工客服的,按照以下步骤:致电12329,按语音提示转“1”转“0”最后按“1”即可转人工。目前人工客服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2024-05-29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