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能否缴存公积金 怎么办理商转公

网友“蛋蛋啊”:
 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公积金吗?
2、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商转公有什么条件?
2024-06-09 13:32
宁波市住建局:
 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港澳台人员和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属于上述灵活就业人员范畴的,可参照本管理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贷款日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
(二)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规定。
二、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商转公贷款,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商业个贷余额全部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为贷款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商业个贷余额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为原商业个贷的借款人;
(二)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商业个贷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登记);
(三)符合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贷款的其他条件,可参照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详见浙江政务服务网。
2024-06-1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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