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让的是救护车,呵护的是生命

    2014-11-14 14:59
        
摘要:广东清远市人民医院12日向媒体透露:近日该院一名120救护车司机在执行紧急任务时,遭遇私家车主拒不避让,并停车挑起言语摩擦及单方肢体冲撞救护车司机。随后,私家车迅速…
  广东清远市人民医院12日向媒体透露:近日该院一名120救护车司机在执行紧急任务时,遭遇私家车主拒不避让,并停车挑起言语摩擦及单方肢体冲撞救护车司机。随后,私家车迅速逃逸。目前,清远市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11月13日《清远日报》)
  
  造成社会车辆阻碍救护车通行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城市道路规划不够合理,比如城市交通拥堵严重等等。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司机在面对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时避让意识的缺乏。
  
  首先社会车辆的驾驶者应该明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该让行。看上去法律赋予了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不小的特权,但实际上这样的特权并不是赋予救护车的,而是赋予生命的,背后体现的是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反过来说,如果某一天我们自己或家人遭遇意外情况,需要救护车紧急送医院抢救的时候,别人的车辆也不愿意避让,造成救治的延误,我们又会做何感想?
  
  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这是国家的法律规定,是法律赋予其的“交通特权”。那么如果有人不遵守这样的法律规定,自然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与惩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社会车辆如果不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每次记3分,罚款200元。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罚款100元,记3分。但是长期以来,我们仍旧处于有法不依的状态,已经颁布的法律成了摆设。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没人把不避让救护车真正当回事。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尤其是随着城市人口和机动车辆的爆发式增长,这一问题已经显得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重,再不予以规范和整治,将引起更多的矛盾。
  
  当然了,对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进行罚款、扣分,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我们更希望通过这样的处罚,在全社会都产生一种引导和教育的作用,让大家认识到避让救护车的重要性,培养社会成员的避让意识,让避让救护车,为生命让道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一种下意识行为。天歌

 编辑:方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