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亡7人,不仅仅是“不识水性”的问题

    2015-04-07 09:52
        
摘要:4月5日下午,广东汕头潮阳区金灶镇新林水库发生一起7人溺水死亡的意外事故。事故起因是一小孩扫墓后到水库洗手失足落水,其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戚接连下水救援,由于…

  4月5日下午,广东汕头潮阳区金灶镇新林水库发生一起7人溺水死亡的意外事故。事故起因是一小孩扫墓后到水库洗手失足落水,其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戚接连下水救援,由于不识水性,相继溺水身亡。死亡7人中2名中学生1名小学生。(4月6日《三湘都市报》)

  事件回顾:广东汕头小孩落水家人施救7人相继溺亡

  仅仅是一次再正常不过的扫墓活动,竟然让一家7口如此撒手人寰,实在令人感叹生命的脆弱不堪和事故的无处不在。在悲伤之余,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悲剧难道就真的不可避免吗?

  对于一家7人的溺亡原因,新闻报道说是“由于不识水性”,汕头市官方通报称“但因不识水性”,无疑都把这起惨剧的起因归结为大人小孩都不会游泳。显然这样的定性有失偏颇。

  孩子失足落水,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戚接连下水救援,这完全是出于亲情本能,但将他们最终溺亡归结于都“不识水性”,无疑有妄断之嫌。你们怎么知道他们一个都不识水性?或者说,在当下气候还不稳定、水温较低的情况下,谁能保证一个有水性者就能在危急关头大显身手?现在一家人都不幸溺亡了,他们当然无法告诉我们是否都不识水性。无论是官方通报,还是媒体报道,都不该如此简单定性,死者无法说话,但生者应该对他们保持基本的尊重。在不能肯定他们个个不识水性的情况下,最好还是用“下水救援失败导致集体溺亡”为准吧。

  实际上,我们只要去过水库的人都知道,由于当下处于枯水期,一般水库的护坡裸露面积较大,因为一般是水泥护坡,加之被河水长期冲刷并长有青苔,人一旦临近极易滑倒而落水,我们从现场图片看也大致是这样的情况。试想,当第一个孩子洗手失足落水时,即使他识水性也未必能够爬得上来,后面亲人接连下水营救,未必没有因护坡太滑无法靠岸并攀爬上来的可能。这也就说明,要保证安全,唯一的办法就是远离这样的危险境地。否则,你再多的人就是会水性也未必就能自救或被救上岸。

  综上所述,我们的问题来了:对于这样的危险场地,水库方面设置了警示牌了吗?有过劝阻他人不得靠近的实际行动吗?

  我们从当地官方通报里看到的市领导批示就明确提到,“对山塘水库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防止类似情况发生;要加强学生防溺水的宣传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故的发生”。可见,预防此类溺亡事件,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尽到劝阻过往群众靠近之责,显然比再三强调溺亡人“不识水性”要理智得多,人性得多。在保护未成年人、乃至每一个公民免遭溺水伤害的问题上,预防永远比事后补救重要,而预防过程中哪怕多一个具体、实用、到位的措施,都可能成为群众的生命屏障。周稀银

 编辑:石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