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物价局对汽车维修和救援服务行业进行价格政策提醒

    2013-10-11 16:55
        
摘要:近日台风菲特带来的暴雨,给我市造成严重内涝,因车辆损坏需要维修和救援服务的数量激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汽车维修和救援服务行业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1…

  近日台风“菲特”带来的暴雨,给我市造成严重内涝,因车辆损坏需要维修和救援服务的数量激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汽车维修和救援服务行业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11日市物价局会同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联合召开我市汽车维修和救援服务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轿晨集团、宁兴集团、明日集团、中基公司、腾峰公司及公运车辆急救公司等我市大型汽车经营、维修和救援等单位参加会议。

  汽车维修和救援服务涉及到千家万户,保持抗洪救灾期间汽车维修和救援服务价格稳定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要求全市汽车维修和救援服务企业一是在提供维修服务和救援服务时必须进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二是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定价目录》(浙价法[2010]239号)规定,一般道路车辆援救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三是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强制搭售商品,不得哄抬价格、谋取暴利,没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先消费后结算的,须出具结算单据,并应当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四是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会议强调对违反价格政策的单位市物价部门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重处罚,经营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同时也欢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对汽车经营、维修和救援服务行业的价格监督,对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热线投诉,也可直接向价格部门投诉。

 编辑:桂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