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造的“功能性用房” 拆还是不拆?
摘要:网友云腾发帖:南苑鞋城楼下后门,同时封闭一层后面的消防安全通道并向外扩建违章建筑到新街小区里,有50多平方米和顶楼违建一层。不知宁波海曙城管何年何月处理这违…
1、有一个发射架下的屋顶建筑,为新街小区内居民楼的顶楼,具有合法产权,非违法建筑;
2、屋顶绿色广告牌旁的“小房子”为电信公司设备机房,现海曙区“三改一拆办”正在向各街道征求涉及违法建设的“功能性用房”的处理意见,江厦城管中队目前已把该类型的屋顶“通讯机房”上报区“三改一拆办”,下一步,“区三改一拆办”将会就包括该类“通讯机房”在内的功能性用房作出统一的处理意见。
从这个回复中,我们得到一信息,那就是:“类似电信公司这个违建设备机房的单位“违建用房”,被称为“功能性用房”。而这个“功能性用房”拆还是不拆的问题,基层管理部门已“上报”,并正在就下一步如何处理征求意见?”
各位亲,“功能性用房”拆还是不拆?请您也一起参与讨论,大家都来热议一下,建言献策,以更好地推进我市的“三改一拆”工作。(陈雅珍)
编辑: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