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考试:为何不能自己向车管所申请

摘要:网友宁波一剑发帖: 质疑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科目二、三补考为何必须由驾校预约? 这位网友说: 1、公民个人在参加完驾校的正规机动车驾驶培训后,为何不能自己向车管…
  网友“宁波一剑”发帖:质疑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科目二、三补考为何必须由驾校预约?

  这位网友说:

  1、公民个人在参加完驾校的正规机动车驾驶培训后,为何不能自己向车管所考试机构申请考试?

  2、科目二、科目三补考也必须通过驾校预约考试?

  这位网友还在帖子中引用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提供互联网、电话等方式由申请人自助预约考试,并在车辆管理所和互联网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等情况。他认为,培训机构取而代之完全垄断学车人驾驶考试预约报名,既剥夺了学车人参加驾驶考试的正规途径报名权利;同时也助长了驾校教练吃、拿、卡、要、乱收费等各种劣行,被驾校教练当作向学车人变相敛财的砝码。

  宁波市公安交警就此作了详尽回复,字数多达1130余字,是平时少见的长篇回复。全文如下:2007年9月,宁波车管所在学习借鉴成都车管所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前期完成配置专用网络服务器、研发驾驶人管理扩充系统软件、完善网络技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推出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自助预约举措,将预约终端通过互联网延伸到各驾校,各驾校则根据车管所分布的考试计划、名额(每月公布,公开透明),在驾校终端上完成学员参加考试的自助约考。这种约考方式相对于传统的驾校派人到车管所集中约考是一个很大进步,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都有了一定的提升。

  但是,目前这种约考方式并不是您理解的由学员本人通过个人电脑自主约考,如果以您希望的方式约考,可以预见的不良后果十分明显。试想,宁波现在每年约25万人参加驾驶证考试,初考、补考的约考人次近100万人,由学员本人自主约考、向车管所递交考试资料,将会出现怎样的混乱局面?每名学员使用电脑的能力和各自电脑网络的性能各异,是否会出现部分学员永远抢不过别人的情况,公平性如何保证?少数教练员会否在利益驱使(名额越多赚钱越快)下,把本该投入的教学工作中的精力转而用于帮助学员抢名额,教练员抢来的名额会不会额外收费?会否催生专业约考的“黄牛”团队,“黄牛”帮学员的约考会免费吗?所以,在技术条件尚不成熟的前提下,采取您希望的方式约考并不现实。

  我们认为,您讲的个别驾校对考试名额分配不公,个别心术不正的教练员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不是目前采取的约考方式自身存在的问题,而是少数驾校管理人、教练员落实相关规定、自身道德素质上出现的问题,发现此类问题应及时举报,相关部门会按照考核规定落实处罚。车管所已通过受理举报对多起类似问题进行了处理。此外,您提到的关于杭州车管所早已开放个人考试预约的情况,经我们了解,与实际情况不尽相符。杭州车管所从今年初开始通过开发的“掌上车管所”系统,试行学员参加科目二、三补考自助预约,每天每个科目限约60人,这项工作目前尚处于试行阶段,其运行效果有待评估。

  “公安部123号令”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是一项需要长期执行的行政法规,其对“应当提供互联网、电话等方式由申请人自助预约考试”的规定,我们理解应该有一个安全、可靠、公平、公正的前提条件,这需要各级地方车驾管部门对一些相关的技术条件各显其能、自主研发。目前,从我们与全国各地同行们沟通交流的情况看,不少地方正对落实自助约考在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通过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宁波也会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本着便民的原则,优化、简化约考程序,直至实现学员自助约考的目标。

  各位亲,您觉得公安交警的这一回复有足够的说服力吗?网友“调侃不犯法”看了后这样跟帖评价:

  对于这件事,我认为公安机关考虑得比楼主更周密些,楼主关注得更多的是个体的利益,而忽视了社会效益。碰巧我的一个杭州朋友最近在考驾驶证,科目二补考了一次,报名时不得已换了部4G手机,总算抢了一个名额,这是在比经济实力。

  您的意见呢?(宁波民生e点通 陈雅珍)

 编辑: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