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小区加装电梯会否堵住消防通道?

部分业主反对 方案上报待部门审核

    2019-09-26 08:04
        
摘要:近日,编号为“73085”的网友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海曙区永寿小区14号加装电梯的位置会阻断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该网友说,永寿小区是中…
   近日,编号为“73085”的网友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海曙区永寿小区14号加装电梯的位置会阻断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
 
  该网友说,永寿小区是中山广场附近的老小区,最近小区正打算加装电梯,所以将加装电梯方案在小区内作了公示。然而,该网友发现14号楼临近消防通道,如果在该楼前方加装电梯,将会堵住消防通道的正常道路。
 

14号楼门口东侧刚好是消防通道。(图片引自网友帖文)
 
  帖文中,网友还细心地作了一个示意图,指出如C单元加装电梯后,阻断了消防通道,一旦里面A、B两单元的住户发生火灾,消防车肯定无法进入,因此,该网友提出疑问:所绘图中的红色方框处究竟可不可以加装电梯?这样加装是否符合规定?
 
  据悉,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市建造的居民住宅楼大多为5-8层的多层楼房,未安装电梯。如今,这些多层楼房的设施已明显落后,一部分住户年龄超过60岁,缺少电梯引起的上下楼困难,成了生活的一大不便。
 
  近几年,老小区加装电梯呼声不断,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2017年,市住建委牵头起草了《关于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试行)》,在政策利好的促进下,孔雀小区、尚书小区以及网友反映的永寿小区相继加入了申请加装的行列。
 
  据了解,加装电梯需满足消防安全条件,不能侵占城市道路和消防通道,影响车辆通行。申请人申请加装电梯的,应当向属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加装电梯设计图纸应当在本住宅小区、本幢、本单元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该问题经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受理后,宁波消防支队表示,永寿小区14号附近电梯加装项目尚在审查中,大队自2019年7月1日起已将加装电梯审查职能移交住建部门。
 
  此外,9月11日,海曙区住建局也跟帖作出回应称:“经核实,我局尚未收到永寿小区14号加装电梯的申请。对于加装电梯后堵塞原小区消防车道的,我局不建议在此位置加装电梯。”
 
  永寿小区加装电梯箭在弦上,然而电梯位置却会堵住消防通道,而且住建部门也还未收到该小区申请,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公示上面居民留的意见。(方琴 摄)
 
  为了更好地了解情况,9月24日,小e前往现场。永寿小区位于海曙区鼓楼街道永寿街附近,于1999年建成。小e走进小区发现,门口公示栏中张贴了两份申请公示表,分别为15号楼及14号楼的,小e看到公示表下方有不少居民写了关于反对14号楼加装电梯的意见。有人提出:“14号装电梯后,清理化粪池的车辆及消防车如何出入?”还有人说:“14号装好电梯后,12、13号楼电梯以后怎么装,要求12号楼先装。”
 
  小e绕了小区一圈发现,该小区居民楼一层为车棚,以上七层为居住区,总共加起来共八层。
 
  17号居民楼前方已经装好了一部全新的电梯,该电梯为钢架全玻璃结构,有八层楼高,一楼电梯入口需要刷门禁才能打开。据小e观察,17号楼虽在小区围墙旁,但附近并没有设置消防通道,因此,17号楼前方的电梯也并不会造成通道堵塞等问题。同样的,15号楼靠近小区内部,也不会有此问题出现。
 

图为17号楼门口的电梯。(方琴 摄)
 

图为14号居民楼。(方琴 摄)
 

左图为14号楼前方东侧的消防通道,右图为该楼后方东侧的消防通道。(方琴 摄)
 
  遭到居民反对的14号楼在17号楼前面一排。该楼邻近小区围墙,门口东侧就是一个消防通道,该楼后方东侧也有一个消防通道。如果在14号楼处加装电梯,确实会造成堵住消防通道的局面。
 
  小e随即联系至海曙区中山社区,社区居委会徐书记说,永寿小区两个电梯加装申请公示期刚过,我们社区24日才刚递交上去,具体能不能装也要经职能部门审批。
 
  徐书记告诉小e,14号楼这个位置社区当时也注意到过,不过居民加装电梯意愿强烈,社区便按流程把居民的意愿提交上去,此外,12号楼13号楼前都有预留电梯位置,如果这两幢楼有意向加装,也可以提出申请,超过该幢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就可申请办理加装电梯手续。
 
  “但是最后能不能装,还得看职能部门现场查看及审核了,并不是申请了就一定能加装的。”徐书记说道。
 
  那么,属地住建部门在收到申请后,需多长时限内给予回复?据小e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属地住建部门收到申请人申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规划、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消防、综合执法、电力等部门发出并联审查意见书,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相关部门应当在收到联合审查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反馈属地住建部门。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应当注明“同意”或“不同意”;未表达明确态度的,属地住建部门可以退回要求重新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时间不再延长;相关部门不同意的,应当详细说明理由,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规划、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消防、综合执法部门同时作出“同意”审查意见后,属地住建部门应当同意加装申请。
 
  待申请加装成功后,便可以实行电梯采购,委托开展设计、施工,与相关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修责任、义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加装电梯安全监督检验。
 
  永寿小区14号居民楼究竟能否加装电梯,是否有别的办法既可以不堵住消防通道,又可以顺利加装呢?相关进展小e也将继续关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方琴)
 
执行人:作者:方 琴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