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铁皮屋竟是垃圾房 证上为何无标注

社区:几经转手,图纸标注存差异,将控制臭味

    2019-10-11 08:37
        
摘要:“房产证上的房屋平面图并未标明,为何一楼车棚边突然多出一个生活垃圾堆放点,说这里原来就是垃圾房?如此设置是否合规合法?”近日,网友“怡沁12”在中国宁波网民…
 
紧邻楼房的垃圾房。(引自网友帖文)
 
  “房产证上的房屋平面图并未标明,为何一楼车棚边突然多出一个生活垃圾堆放点,说这里原来就是垃圾房?如此设置是否合规合法?”
 
  近日,网友“怡沁12”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鄞州区百宁街3018弄怡沁苑7幢20号,在物业、业主委员会、社区都未通知的情况下,在一楼楼道边上直接设置了生活垃圾堆放点。该网友先后向社区、街道反映,都没有结果。
 

三间垃圾房有一间已启用。(邱韵 摄)
 
  9月27日,小e在怡沁园7幢西侧一楼看到了装有铁皮门的三间小屋,其中一间放满了厨余垃圾桶与其他垃圾桶,桶内装有垃圾。小区每幢大门处都张贴了《关于怡沁苑小区垃圾桶撤桶并点的通知》和示意图,图上标示,7幢西侧位置被设为垃圾投放点。周边居民说,该处三间小房原先内部只堆放了一些杂物,在撤桶并点后才开始成为了垃圾房。
 
  问题经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受理后,9月29日,潘火街道回复表示,根据《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导则》的要求,鄞州区开展居住小区“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专项行动,原则上按照每200-300户设置一个投放点位的标准进行撤桶并点,目前怡沁园撤桶并点工作正有序开展,反映的点位为怡沁园7幢西侧旁,该点位原作为垃圾房用。
 
  同时,属地东莺社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小e,该处建造之初就是垃圾房,后因每幢前都设置了垃圾桶,保洁人员清运也是将每幢前的垃圾直接运往附近的福明垃圾中转站,小区内原有的垃圾房就未投入使用,平日里用于保洁人员堆放杂物。现实行撤桶并点后,附近的垃圾中转站也关闭了,小区垃圾需要集中堆积,而原先垃圾房的位置正位于小区中心,为了合理利用资源,这个垃圾房也将重新启用。
 
  “原先的垃圾房总共有三间。由于位置正上方就是二楼住户的客厅窗户,为了减少对居民的影响,我们只启用了最边上的一间,并且后续也在观察垃圾房使用情况,以及居民对点位意见。目前多数居民表示理解。”这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道,“为了不让味道散播,我们之前也考虑将垃圾房外部铁门改为投递式,增加垃圾房的密封性,但因部分居民对点位设立的反对,目前也就只能维持现状。我们现在规定内部总共只放八个桶,并要求物业保洁人员,桶满便换桶,换下来的垃圾桶统一在小区南门清运,保持垃圾房外卫生整洁。”
 

平面图上并未标注7幢西边设有垃圾房。(引用自网友“怡沁12”帖文)
 

红框内为最初房地产手绘平面图中标注的垃圾房位置。(东莺社区 提供)
 
  而对于房屋平面图为何未标明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解释,怡沁苑属于老小区,部分房子经过转手买卖后,新买入的居民手中的房屋平面图与最初的平面图标注上略有不同。社区工作人员先后向多位未经过买卖的居民调看了房产证上最初2003年手绘的平面图,图中7号房西侧确实有“垃圾房”标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邱韵)
 
执行人:作者:邱 韵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