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路部分交通护栏被人“任性”拆掉

破坏交通设施将被罚和拘留,对于护栏损坏部分,部门将予以修复

    2019-12-02 08:19
        
摘要:近日,网友“橘子酱”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在长丰二村一侧的江宁路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近期设置了交通护栏,车辆本可以各行其道,但…

红线位置为交通护栏放置路段。(邱韵 制)
 

非机动车道成了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引用自网友“橘子酱”帖文)
 
  近日,网友“橘子酱”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在长丰二村一侧的江宁路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近期设置了交通护栏,车辆本可以各行其道,但护栏断断续续,是还没完工吗?不少电动自行车直接停放在非机动车道,整条非机动车道反而成了电动自行车的停车场,行人和非机动车都难以通过,导致护栏形同虚设。
 
  11月28日,小e在现场看到,交通护栏情况依旧。小e看到被卸下的交通护栏有的被靠在了护栏上,有的则被放在了路边角落。固定交通护栏的基座还留在原处,而电动自行车依然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有的甚至横跨非机动车道,导致非机动车道成了“断头路”。
 

拆下来的护栏有的靠在原有的护栏上,有的被放在路边角落。(邱韵 摄)
 

护栏基座被留在地上。护栏被拆处,电动自行车横跨车道, 截断了非机动车道通行。(邱韵 摄)
 
  周边居民告诉小e,交通护栏原先是从路口一直延续至桥头,中间并没有中断的口子,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口子越来越多。
 
  “估计是路边店铺为方便卸货拆的。这边路太小,以前都是混着开,现在安装了护栏,的确安全不少。但现在这样,对于骑车的人来说,还是开到机动车道来得方便,免得开着开着,被停着的电动自行车挡住了去路,往前也不是,往后也不是。”一位居民说。
 
  随后,小e将情况向宁波市公安交通警察局进行了反映。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相关工作人员前去查看后发现的确存在交通护栏被人为破坏的情况。后期他们将会对交通护栏进行修复,并且加强管理,保持车道畅通。此外,宁波市公安交通警察局秩序部门目前正进行调研讨论,商量具体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第九十九条,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邱韵)
 
执行人:作者:邱 韵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