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蓝庭悬空搭平台,这位业主好大胆
“头顶炸弹”时隔4个月未被摘除
摘要:“高空坠物”已成为公共安全中不可小觑的一大危害。12月21日,又有网友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高新区in蓝庭小区有业主在26楼窗外装饰横梁上悬空搭…

http://daily.cnnb.com.cn/nbrb/html/2019-12/24/content_1202343.htm?div=-1

8号楼2614室业主悬空搭建平台。(引自网友“yyxbt”帖文)
网友称,搭建平台的8号楼2614室业主,打开了房间南侧的落地窗,将水泥板悬空搭在了墙体外的装饰横梁上。今年8月初、9月底,居民们向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反映,但4个月过去了,“头顶炸弹”仍未被摘除。
12月23日,记者前往高新区in蓝庭小区8号楼26楼,发现该业主家大门紧闭,敲门无人应答。通过窗户,记者看到房间正处于装修阶段。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这种在高楼装饰横梁上搭建平台的做法涉嫌危害房屋安全,最好由高新区建设管理局牵头,多部门合力拆除。若按违法搭建处理,整个处理流程很长,不利于安全隐患的尽快消除。
在群众留言板上,“头顶炸弹”一直是网友投诉的热点,除了乱搭乱建之外,还包括外墙脱落、高空晾衣杆、阳台花盆等等。今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
in蓝庭小区居民的“头顶炸弹”何时能够被摘除?记者将继续关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石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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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清除“头顶炸弹”不能等
评论:清除“头顶炸弹”不能等
据12月24日《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经市民反映并经记者现场证实,高新区in蓝庭小区8号楼26楼窗外装饰横梁上悬空搭建一平台,该平台就像一颗“头顶炸弹”,严重威胁着小区居民的安全。
曾几何时,高空抛物伤人亡人事故频发,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随着宣传和惩处力度的加大,有意高空抛物的行为越来越少了,但无意而搁置的“头顶炸弹”仍然在威胁人们的安全。就像这名悬空搭建平台的业主,也许还没意识到这悬空平台在大风中随时有坠落的危险。《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为此,这悬空搭建的平台,一旦坠落伤人,这名业主可就“摊上大事了”。
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没有清理的“头顶炸弹”,现实中还经常看到:松动的空调机架、摇摇欲坠的晒衣架、外伸悬空在窗户外的花盆、年久失修的防盗网……清除这些“头顶炸弹”,一刻也不能等待。大家一起动手,政府、社区、物业、业主多位一体,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并立即整改。(艾才国)
执行人:作者:石 景 编辑:方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