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劲新天地公寓70%得房率缩水成57%?

网友:反复确认都说有70% 房产商:业主自己都现场确认过的

    2020-06-07 08:44
        
摘要:近日,网友“deppholic”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她在江北区的路劲新天地购买公寓,没想到得房率由原来承诺的70%缩水得离谱,还有8万元“服务费”交…
   近日,网友“deppholic”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她在江北区的路劲新天地购买公寓,没想到得房率由原来承诺的70%缩水得离谱,还有8万元“服务费”交得不明不白。
 
  小e联系上网友楼女士,她向小e讲述了自己购买公寓的经过。
 
  4月25日,楼女士到江北区路劲新天地看公寓房,销售向她介绍了几套公寓,看中了2号楼1506这套。销售人员告诉她正好有活动,存8万元可以抵扣20万元的房款,然后购房还可以再打9.7折。如果当天确定购买的话还可以跟领导申请再要一个折扣,原来的9.7折可以减少到9.4折这样。
 
  “我觉得地段不错,交通、生活也便利。于是打电话给买过公寓的朋友,朋友叫我了解下得房率多少,于是我问了销售,她说这套公寓面积49平方米,得房率有70%。朋友听了后觉得可以,我就支付了3万元定金。”
 
  楼女士告诉小e,过了两天她上网的时候刚好看到一篇买房团购优惠的文章,就想查一下这套公寓的备案价格,结果没查到备案价格,却看到了这套公寓备案的套内面积只有28平方米,也就是得房率只有57.14%。
 
  “我赶紧微信上问销售,问他怎么这个备案面积跟之前讲的70%的得房率不一样,他说我查到的是墙中间到墙中间,实际面积则要加上墙体。”同时,销售再次向她承诺实际得房率会在70%左右。
 
  销售人员表示得房率差不多70%,并解释28平方米是墙中到墙中的面积。(楼女士提供)
 
  5月4日,楼女士再次去现场签购房合同,随后销售人员让她支付了2笔款项。其中第一笔支付了41万元,加上定金的3万元,一共是44万元首付款。该笔款项她拿到了收据。“第2笔钱销售说是参与抵扣活动服务费,一共8万元,让我签了一份空白团购协议书,然后将8万元打到了一个第三方账户,在我付了钱以后甚至连收据都没有给我。”
 
  5月4日当天,刘女士签订的团购服务协议书。(楼女士摄)
 
  据楼女士反馈,8万元确实已抵扣了20万元房款,但这笔服务费是打给一家名为“好屋中国”的机构,经过网上搜索,该机构是一家国内专注于房地产互联网共享经纪服务的平台。
 
  当晚,楼女士越想越不对劲,就将买房的情况告诉家里人,家里人觉得她被骗了,“合同上写明房价88.7万余元,但实际却收我96.7万余元,这多收的8万元根本没算到房价里。说是服务费,打入是第三方账户。家人认为这8万元是中介费。另外,关于面积的问题也让我一定要弄清楚。”于是楼女士再次联系了销售,对方却表示公寓面积不会少。
 
  楼女士支付8万元“服务费”截图,对方为“好屋中国”。合同公寓房总房款为884232元。(仇龙杰摄)
 
  5月6日,楼女士让从事装修行业的朋友帮忙前去量房,一量,套内墙面到墙面的面积仅仅只有24平方米多一点,而且层高也少了20厘米左右。5月7日,楼女士再次过去想协商退房,但被销售人员拒绝了。“后来我了解到,这幢公寓是由写字楼改建成的,在此之前更是烂尾了很多年了。”楼女士表示,她很难接受,花了一辈子积蓄,结果买到的却是一个只有24平方米的改建房,由于卖房过程中销售人员涉嫌欺诈,她要求退还房款。
 
  小e通过网上搜索发现,江北区路劲新天地楼盘位于大庆南路与生宝路交叉口,开发商是宁波甬鸿置业有限公司,建筑性质为公寓,户型面积30平方米至103平方米不等。该楼盘开盘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交付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
 
  对于网友遇到的问题,小e前往售楼现场,但并未找到相关负责人。随后,小e电话联系了路劲新天地销售部张经理。关于楼女士指责销售欺诈的问题,张经理表示,由于当时看房的人太多,楼女士是在付定金前突然询问得房率,“我以为她问的是3号楼,所以回答的是70%。”张经理表示这其中有一些误会,但不存在欺骗的情况。
 
  他告诉小e,当时在售共有三幢楼,每一幢的得房率都不一样,客户认购的时候,经过销售介绍推荐的是3号楼,“这一幢每层有16至17户,得房率较高,实际得房率确实有70%左右,而客户最终认购的变成了2号楼。2号楼是2梯8户,相对来说得房率肯定会小一些。”
 
  张经理表示,楼女士在买房的时候是知情的,她4月底查询过套内面积,网站上公开写明28平方米,房产证上的面积为49平方米。另外,公寓是现房,实景样板间就在楼女士购买房子上面两层,户型是一模一样的。空间感怎么样,实际情况都是可以看到的。而且5月4日签购房合同之前,销售人员再次带她实地看过房子,最终楼女士才签订合同购买了这套房子。
 
  张经理认为,如果在支付了3万元定金之后,楼女士觉得得房率太少,这样的房子不是她想要的,完全可以联系工作人员。在尚未备案的情况下,对于这类要求还是可以协商的,比如换得房率较高的房子,再或者讨论一下是否可以退款。现在首付都已经付了,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关于8万元“服务费”的问题,张经理告诉小e,因为是中介带楼女士去看房的,所以只有交8万元才能抵扣20万房款,而且在买房时也给予优惠了。这笔款项销售购房前就有说明,需要签订团购协议,才可以享受8万元抵20万元房款的活动,“客户当时是认可的,自愿签订的。我们每一套房有对应的表价格,公司对价格把控很严,即便是表价格(未减免20万的情况下),备案价也在2.4万-2.5万之间,这样的单价符合市场备案价。”
 
  关于发票问题,张经理称签订合同当天是5月4日,因为财务当时休息,并未立即开具发票,“包括购房款的发票我们也还没有开给她,后期客户所有支付的款项,包括8万元服务费,我们后期都会提供发票的。”
 
  随后,小e将张经理的态度告诉了楼女士,楼女士坚称销售从始至终一直和她说得房率有70%,包括签合同之前她看了2号楼,并再三追问得房率的问题,对方肯定的说得房率在70%这样。楼女士告诉小e,她没有买房经验,所以一直都相信销售人员说的不会错。另外,8万元“服务费”实则是中介费这点她也确实没有想到,“我以为就是售楼处的人,完全没想到是中介带着在看房。”
 
  楼女士希望自身的购房经历能提醒人生中第一次接触买房子的年轻人,不要轻易相信销售人员说的,所有重要细节在签订合同签之前都要自己确认清楚,特别是一些重要的内容,一定要在合同条款中体现出来。(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仇龙杰)
 
执行人:作者:仇龙杰  编辑:陈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