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庐山东路商铺装修 下挖地坪约1米

部门连发两份通知,责令其整改

摘要:“我是北仑区庐山东路中河名苑居民,楼下商铺装修,开挖地坪深度达到1米。”12月15日,网友“鲤鱼shuiyao”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几个月来,楼上居…


庐山东路439号使用挖掘机下挖地坪。(引自网友“鲤鱼shuiyao”帖文)
  
  “我是北仑区庐山东路中河名苑居民,楼下商铺装修,开挖地坪深度达到1米。”12月15日,网友“鲤鱼shuiyao”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几个月来,楼上居民不断投诉,楼下施工却从未停止,望部门加以制止。
  
  12月17日,小e探访了现场。
  
  庐山东路439号及隔壁商铺门口堆着砂石和建筑垃圾,入口遮挂了彩条布。小e从未遮蔽的入口看到,这几间商铺是打通的,里间地坪被不同程度挖开,与地面形成60厘米至1米左右的落差。此外,商铺内部仍有人员在进行打孔等装修作业。
  

北仑区庐山东路439号及隔壁商铺正在装修。(廖业强 摄)
  

庐山东路439号及隔壁商铺内部地坪被挖开。(中河茗苑居民 供)
  
  小e了解到,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12月16日、17日向此处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其上写明:庐山东路439号当事人下挖地坪、降低标高的装修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须在12月24日17时前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
  

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向当事人发放2份整改通知书。(中河茗苑居民 供)
  
  上述《条例》规定,住宅(含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房屋装修中禁止擅自降低房屋地坪标高(编者注:地坪标高表示建筑物地坪位相对于基准面(标高的零点)的竖向高度,是竖向定位的依据)。违者由房屋所在地县(市)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由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装修行为造成毗邻房屋结构损坏或者影响房屋使用功能,毗邻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及时采取加固、修补、拆除等措施,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庐山东路439号商铺业主能否按期完成整改?小e将继续关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廖业强)

原标题:北仑庐山东路437号商铺开挖地坪 妨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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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庐山东路437号商铺开挖地坪 妨害公共安全

 
 编辑:张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