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拆除 镇海这处违建主人领到强拆通知

摘要:1月25日,小e从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执法人员对于镇电小区一区二单元2幢小院阳光房的调查已经有了新进展,该局已征得镇海区政府的同意,将和蛟川街道一起拆除…
   1月25日,小e从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执法人员对于镇电小区一区二单元2幢小院阳光房的调查已经有了新进展,该局已征得镇海区政府的同意,将和蛟川街道一起拆除阳光房。
 
  去年1月11日,网友“汗血马”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镇电小区一区二单元2幢一楼居民搭建阳光房,房顶距二楼阳台只有1米左右,楼上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无法保障。
 
  4天后,镇海区跟帖回复,执法人员已到现场勘查,送达《责令停止建设行为通知书》,并多次要求当事人拆除建(构)筑物(阳光房),对方逾期未整改。该局还根据资规部门的违建认定回函,对阳光房进行立案查处。
 
  之后,网友“汗血马”多次跟帖追问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阳光房的查处进程。
 
  去年2月19日,镇海区再次回复,该案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时隔近一年,1月25日,小e前往镇电小区一区了解事件原委。小e看到,阳光房位于小区二单元2幢107室、108室南侧外墙与围墙之间,里面放了杂物、晾了衣物,房顶紧贴二楼阳台底部。
 

镇电小区一区二单元2幢107室、108室南侧院子里的阳光房。(廖业强摄)
 
  当天下午,镇电社区相关负责人告诉小e,107室、108室归一户居民所有。楼上居民认为,小偷可以从阳光房顶部爬到楼上,造成安全隐患。社区曾介入协调此事,但没有成功。不过,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此事的调查已经有了新进展,执法人员于1月24日来社区张贴公告,敦促当事人拆除阳光房。
 

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月24日在社区贴的公告。(廖业强摄)
 
  当天下午,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小e,该局已向镇海区人民政府申请强拆处罚决定。1月7日,镇海区政府下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镇政执责[2022]年5号),责成由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执法主体、蛟川街道办事处为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单位,对镇电小区一区2幢108室南侧院子内的建(构)筑物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他说,该局已于1月24日向当事人寄出强拆催告通知,如对方签收,阳光房会在5个工作日以内拆除,若对方拒收,他们将直接公告强拆通知,并在公告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拆除阳光房。(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廖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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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