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一小区业主养蜂当爱好 其他业主闹心了
摘要:“小区里有人养蜜蜂多年,有部门可以来管管吗?”6月25日,市民陈女士向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海曙区顺德华庭小区内,有人竟然将蜂箱放在小区沿河步道…
“小区里有人养蜜蜂多年,有部门可以来管管吗?”
6月25日,市民陈女士向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海曙区顺德华庭小区内,有人竟然将蜂箱放在小区沿河步道的护栏外,饲养蜜蜂,而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两年了,向物业反映了也没用。
“原先我以为只是小区绿化好,花多,吸引蜜蜂,没想到后来越来越多,这才发现河边有人在饲养蜜蜂。”陈女士说,这些蜜蜂不但在步道中飞来飞去,还会飞到与相近的居民家中,以至于现在吃饭、上厕所都感觉有蜜蜂在盯着,太让人害怕了。前几年她儿子还被蜜蜂蜇了。有的邻居实在不堪其扰,天天喷杀虫剂,在家里抓了一大碗蜜蜂。

对飞进家中的蜜蜂,邻居们忍无可忍,只好用杀虫剂喷杀。(陈女士提供)
6月27日,小e前往顺德华庭小区。根据陈女士提供的位置,小e在小区北面的沿河步道护栏外看到了蜂箱,现场共有8个。大量蜜蜂在蜂箱周围嗡嗡飞舞,步道、绿化带上也都是蜜蜂的身影。

步道护栏外沿河排列着8个蜂箱。

蜜蜂正在蜂箱底部进进出出。(现场照片均由邱韵摄)
随后,小e来到了物业管理处。一位物业工作人员称,这些蜜蜂是小区一位业主作为爱好饲养的,已经有十来年了。原先蜂箱放在25幢天台上,现在挪到了河边。
该工作人员告诉小e,社区里有不少居民来和他们反映过,他们也已多次上门沟通,并取得一定成效,蜂箱从原先的15个减至目前的8个。后续,他们会继续劝说该业主陆续将蜂箱搬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区公共空间属于全体小区业主,任何人不可占用。而且仅为满足自己个人爱好而影响他人生活,是否欠妥?
相关进展,小e将继续关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邱韵 方琴)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