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果实”能卖?槟榔现身一零售店内

国内很多地区包括宁波对于槟榔食品销售仍存盲区

摘要:“槟榔加烟,法力无边”。没吃过槟榔的你也许听过这句传言,但是更为人所知的,是它“恶魔果实”外号。这样的果实能在市面上售卖吗?近日,网友“Pacific_R”通过宁波…
   
  鄞州一家零食店内摆放的槟榔产品。(图片引自网友帖文)
 
  “槟榔加烟,法力无边”。没吃过槟榔的你也许听过这句顺口溜以用它“恶魔果实”的外号。
 
  然而,近日,网友“Pacific_R”向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在鄞州区寒松路一家名为“好幸福全球零食集合店”的连锁店里看到,一处货架上一排商品全是槟榔。该网友疑惑:这种害人的食品能卖吗?
 
  从网友上传的图片可以看到,该槟榔品牌名为“宾之郎”,有各种口味。
 
  ​据了解,槟榔是一种嚼食果实,质地坚硬。过多食用和咀嚼不但会导致牙齿发红发黑,甚至是松动掉落。同时,由于它含有槟榔碱、麻黄素等物质,吃了能使人兴奋,并产生依赖性,易成瘾。有资料显示,槟榔碱还易灼伤口腔黏膜,长期嚼食,容易导致口腔黏膜发生纤维性病变,有口腔癌风险。很多国家已经将它归为毒品一类,如新加坡、加拿大等国。2021年8月份,土耳其也开始限制槟榔,同样将它认作一种毒品,携带槟榔入境将会面临严厉的法律责任。但国内目前并没有全国性的法律限制槟榔作为食品进行销售,在南方地区,如湖南、广东、江西、福建等地,售卖和嚼食槟榔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该问题经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受理后,鄞州区市场监管局也回复称:“经现场检查,该产品有生产商、生产地址,产品均在保质期内,目前槟榔未列入我市禁售产品范围,但我局也会持续关注。”
 
  8月11日,小e前往上述零食店,发现槟榔产品已经撤柜。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告诉小e,宁波地区没有明令禁止槟榔这一产品,因此目前工作人员只能以《产品质量法》来执法。工作人员也与店家进行了沟通,店家表示做下架处理。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槟榔行业规范仍存在盲区,目前急需一个较为明确的标准对槟榔产业的发展做出合理引导,好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
 
  随后,小e联系到了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流通科室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过,国际癌症研究署(IARC)将槟榔列为I类致癌物,确定咀嚼槟榔与口腔癌、食管癌、肝癌等疾病密切相关,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未像传统那样,将其纳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药食同源)的物质目录。
 
  根据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指出,对槟榔不再按食品进行监管。对此,小e了解到,早在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里已不再将“食用槟榔”收录在内,这意味着槟榔不再作为食品来管理,也不能颁发食品生产许可,对槟榔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市场监督部门也已缺乏依据。
 
  那么能否对其销售进行相关立法?小e搜索相关新闻报道发现,厦门市早在1996年已禁止槟榔售卖。根据《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辖区内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槟榔作为药品在医疗、药店等单位经销和患者食用的除外。”(宁波民生e点通方琴)

原标题:槟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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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

 
 编辑:陈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