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东吴镇西村村后塘河里地笼密布
渔民私自放置,已督促渔民进行整改清理
摘要:鄞州区后塘河河道里布满地笼,疑似有人在捕鱼。昨天(4月24日)一早,有网友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此事,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清理,保护生态。河道中的地笼。…
鄞州区后塘河河道里布满地笼,疑似有人在捕鱼。昨天(4月24日)一早,有网友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此事,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清理,保护生态。

河道中的地笼。(本文图片均为张弛摄/截)

左:露出水面的地笼。右:地笼出现的大致范围。

西村村设置的告示牌:禁止电、毒、诈、网鱼及垂钓。

河道中的地笼。(本文图片均为张弛摄/截)
当天上午,小e前往网友提供的具体位置——鄞州区东吴镇西村村的高池湾馨园小区西侧。沿河行走数百米,可以看到不少地笼被布置在河道中,其中一头露出水面。目测地笼布置范围从西村村西侧绵延到北边的史家湾村。

左:露出水面的地笼。右:地笼出现的大致范围。
中午时分,小e在岸边观察了一段时间,没有发现有人来收地笼。
在西村村的村委会,村务负责人陈信伦向小e表示,该段河流是后塘河的一部分,据他了解,河流虽然在西村村旁边,但这些地笼可能是属于“五乡镇渔业队”的。

西村村设置的告示牌:禁止电、毒、诈、网鱼及垂钓。
于是,小e又联系上了鄞州区五乡镇副镇长、农办主任周阳。他告诉小e,镇里面调查后发现,地笼并非五乡渔业社放置,是承包河道进行养殖的渔民私自放置。
周阳表示,目前已经督促渔民进行整改清理,同时与鄞州区渔业管理部门对接了此事。
那么,此类放置地笼的行为一般如何处理?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孙文武介绍,此类在河道中用地笼捕捞是禁止的,渔业部门有相关的程序会进行认定和处罚,但由于捕捞者昼伏夜出,执法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孙文武还介绍,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如果水域此前由集体承包给渔民进行养殖捕捞,水域被征收或征用后,政府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征收或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规定办理。
市水利局河道管理中心专业人士告诉小e,此类地笼会影响船只安全作业,还有一定阻水影响,涉及行洪安全。大规模设置地笼捕鱼,还会影响河道生态。“尤其是现在许多河道生态还比较脆弱,需要休养生息。”他说。(宁波民生e点通 张弛)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