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郡小区业主翻新阳光房算不算违建?
行政执法:需资规认定 资规:需行政执法部门发协助函
摘要:近来,鄞州区潘火街道紫郡小区2期15幢一顶层业主翻新的阳光房引发网友投诉。2位网友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这个阳光房损害邻居权益,应拆除。5月30日,发…
近来,鄞州区潘火街道紫郡小区2期15幢一顶层业主翻新的阳光房引发网友投诉。2位网友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这个阳光房损害邻居权益,应拆除。
5月30日,发帖网友商女士告诉小e,2021年四五月,小区2期15幢顶层西首露台的阳光房搭好了框架。当年7月,铝合金窗户基本完工。房主的搭建行为涉嫌违法。

2021年,建设中的阳光房。(网友提供)
对此,房主周先生说,他2020年底买到这套房屋时,露台上已建了阳光房。由于这个阳光房会漏水,所以他在2021年对它进行翻新,更换了铝合金窗户和房顶。
随后,小e在现场看到,阳光房靠着紫郡小区2期15幢天台西北角的两堵墙,另外两个方向是铝合金窗户,顶部则是玻璃。房内拉上了帘子,屋外放着空调外机。

紫郡小区2期15幢楼顶的阳光房。(廖业强摄)

阳光房外放着空调外机。(廖业强摄)
次日,潘火街道工作人员表示,紫郡小区2期15幢顶层露台阳光房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宁波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鄞州分局尚未进行认定。所以,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无法开展执法行动。
6月2日,宁波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鄞州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根据鄞州区相关政策的要求,此事应由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并通过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潘火街道向他们发函,让他们对阳光房的合法性进行认定。目前,他们还没收到对方的函。
相关进展,小e将继续关注。(宁波民生e点通 廖业强)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