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买房问题

    2013-07-20 11:18
        
摘要:问题:我和妻子结婚前名下各有一套住房,均为我们各自的婚前财产,请问我们婚后还可以再购的房子吗?是算第三套房吗? 回复:您好,根据宁波目前的限购政策,对在本…

问题:我和妻子结婚前名下各有一套住房,均为我们各自的婚前财产,请问我们婚后还可以再购的房子吗?是算第三套房吗?

回复:您好,根据宁波目前的限购政策,对在本市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因此,结婚后你的家庭已经拥有2套住房,不得再新购第三套住房。具体您也可以咨询宁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电话:0574-87300812。

 编辑:赵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