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如何办理暂住证

    2013-07-20 11:58
        
摘要:问题:如何办理暂住证? 回复:您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有固定暂住居所,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在暂住地(除暂住医院、旅馆外…
 问题:如何办理暂住证?

回复:您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有固定暂住居所,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在暂住地(除暂住医院、旅馆外)拟居住30天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国内公民,应在到达暂住地10天内申领《暂住证》。   办理流程:用工单位、出租房屋房东或暂住人员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暂住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证窗口申领《暂住证》,并填写《暂住人员登记表》。  所需材料:1.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2.提交近期相片,不能提交近期相片的,公安机关可以采集其人像信息。 具体您也可以咨询您所在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编辑:舒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