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住院费用能报吗?去哪里报?怎么报?

    2013-07-20 12:04
        
摘要:问题:我宝宝出生于2012年11月27日,12月中旬的时候感冒住院了但那时候医保还没办,现在去办的话,住院费用能报吗?要去哪里报怎么报? 回复:您好,宁波市区(鄞州区、…

问题:我宝宝出生于2012年11月27日,12月中旬的时候感冒住院了但那时候医保还没办,现在去办的话,住院费用能报吗?要去哪里报怎么报?

回复:您好,宁波市区(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大榭区、高新区、保税区和东钱湖度假区)非农户籍(或两类土地征用人员)的新生儿可在出生次月起的3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在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可以按规定报销自出生起婴儿医保费用)。未在3个月内办理的,设立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能报销)。办理时须提供参保婴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信息页)、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监护人代办的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今年的婴幼儿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300元。具体您也可以咨询社保热线12333。

 编辑:廖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