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潢垃圾清运费?
摘要:问题:新房交付物业收取装潢垃圾清运费有没有物价标准? 回复:您好,按照2015版《浙江省定价目录》和《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定价文件的通知》(甬价管〔2015〕3…
回复:您好,按照2015版《浙江省定价目录》和《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定价文件的通知》(甬价管〔2015〕38号)的规定和要求,建筑垃圾清运收费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关于调整建筑装潢垃圾清运收费标准的通知》(甬价费〔2014〕37号)已于2015年9月18日废止。若房屋属首次装潢,且在2015年9月18日(含)前已交建筑垃圾清运收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另外收取相关费用;除此之外,放开后的建筑垃圾清运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由委托双方协商决定。如有违规收费,请拨打12358或向当地物业主管部门投诉。
编辑:吴旻